在私营足浴店上班一年多,,与店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口头告知老板娘的第二天我便没有再上班了,当时老板娘没有说不让我走,也没有说让我走,也没有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告知我,说走就走的情况会扣所得工资的百分之30,工资也没有立即结给我,到了第二个月的发工资日,去拿工资,得知以公司规定急辞为由,扣我所得工资的百分之30,我不同意,所以全部工资没有领。 1我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吗? 2我占优势吗? 3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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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尽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建议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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