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和前妻离婚近28年,女儿跟随母亲生活。由于她母亲无能带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儿,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协调判定我为女儿的法定监护 人 女儿因离不开与母亲生活上的朝夕相伴,我和现在女友共同接纳她们母女两人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由于我一再的迁就再迁就前妻对女儿的偏袒和辱骂严重干涉我对女儿的引导和教育。 我该如何为了女儿行使监护人的权益。

2019-12-2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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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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