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丈夫结婚近四年,从两年前开始怀疑我出轨到现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他对我口不择言的侮辱谩骂让我心理留下了很痛苦的阴影,而且在孩子面前吵架生气对我动手,对我造成了身心巨大的伤害(有照片为证,微信截图,他打我的痕迹照片)。请问,在我并没有婚内出轨(包括哪怕一次的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他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及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我接受任何形式的调查,证明我的确没有不忠于婚姻。我想和他离婚,并要求他本人对我任何形式的补偿及道歉,我的想法可行吗?
2018-05-07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