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份租了一个商铺,拿到房之后我们就去办营业执照,但是去办的时候工商局告知我们在我们这家店铺上还有另外一家店占用着地址,要让他们先注销了我们才能办,当即我们就联系了呢家店,但是因为他们的原因迟迟办不下来,从六月二号一直到七月十四号,我们原定的是六月二十八号开业,因为营业执照办不下来拖到了七月十五号才开业,然后食品经营许可证至今还没下来,导致我们外卖上不了,这个损失我们应该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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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你应该找你的原房东,原房东,你们在租赁合同的时候就应该写的很清楚,这个责任应该让原房东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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