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和另一个人打架,对方先动手,两方均轻伤(我脑震荡,对方骨折),我去派出所立案。立案之后派出所并没有找我搜查证据,之后这个事儿不了了之,未结案。10年后,对方到派出所举证,要继续追诉。我想问一下,10年前的刑事案件,最长结案期限为多久?即使当年未结案,现在是不是也不能继续查了?
2019-04-21 18:00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你看对方伤情如何,最高能判多少年,就适用哪条,另外你的案件看对方在追诉期是否提出了控诉,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应该追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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