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四那天,一家人去吃饭,服务员把我们事先预定好的房间给了别人,在付钱的并对我进行侮辱,导致两个人动手,轻伤都没有构成。这种情况私了,对方要10万,是敲诈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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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赔偿要求比较过高,如果你们协商不了,建议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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