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没有结婚证,或是有一个假的姐婚证,有一个小孩子,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分开了,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小孩在男放家,过了十几年,忽然收到一个律师函?请问女方需要负责吗?
回答数:28820好评数:84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862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90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