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接工钱当面叫他数他没有数清楚过了三个月他说少了不认账怎么办
2023-09-13 20:24根据提供的法律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依照该法律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您和对方有工作报酬的约定,但没有约定具体的支付期限,那么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应支付报酬。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如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因此,如果对方未支付工作报酬并声称少付了,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如果存在书面合同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首先检查合同约定的报酬金额,并与对方进行对比确认。如果对方实际支付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金额,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2.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但存在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报酬金额,可以查阅相关证据并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3. 如果无法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据,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双方共同商定的方式解决争议,例如接受对方的少量补偿或提出分期付款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案件可能涉及到不同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因此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更多的细节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建议。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咨询,以获得更具体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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