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3个月试用期过后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同意后入职,三个月未到该员工试用不合格,公司要求其离职,员工离职一个月后,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局让区协商,公司如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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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敖东合同的签订是包含试用期的。所以仲裁庭会驳回你的答辩。根本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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