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2016年十月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我们是结婚2018年结婚登记的,现在我们一起还贷,但是每次都是他的账号还的。现在加我的名字,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加,离婚了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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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反映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银行贷款部分及其增值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就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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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加你的名字备注夫妻共同共有,结婚登记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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