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致是这样的: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的共同资产房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给了别人,现在房子没有过户,我在和他们商量事情的情况下,他们把我打成脑震荡(在我家,他们夫妻二人),他们手里有我老公打的收据,收据上还有我的签字,但是签字不是我本人签的,是我老公代签的,还给人家出具了一份证明,大致内容是它代替我签字!请问,我要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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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打人您可以报警追究责任,但是房产您老公卖出,是只能追究您老公的责任,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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