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时候一场事故,我受伤住院,该事故法院判决责任A方3万人民币,B方2.5万,A方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已结清,而B方已拖至今都没还一分钱,有找过执行局帮忙执行,可执行局的人却说先让我们自己去找到B方本人,再去联系他们去执行,如今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可我们又不是警察,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找,去哪找。这无异于大海捞针,而且就算我们找到了,也不知道B方有哪些资产,怎么去讨要。该事件已拖到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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