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从事水泥厂工作30多年 早已经到了退休年龄 ,但是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差了7岁导致没有办法办退休,之后水泥厂转手交到了私人手里,老人就没有去上班,保险费用一直是自己缴纳,今年老人突然查出肝癌晚期,没多久就去世了,请问老人的家人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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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可以退还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主张抚恤金,丧葬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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