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之前在58上投了简历上面明确写了公司福利:五险一金,之后我在2018.6.7开始上班,我上班三个月后才让我转正十月份签了劳动合同的,而且公司没帮我交公积金也 没补交之前试用期的三个月的五险,我想知道这算不算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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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每个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最高11个月。没缴社保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无法补缴的,单位应补偿给员工。无故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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