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鉴定我方十级伤残,我们四兄妹其父母的赡养费怎样算?

2019-07-12 14:1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19-07-12 14:29:2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115今日律师解答 45431

相关推荐
车在外地出了事故对方讹人 1回答
开报废车致一人重伤二级,一脚五个脚趾头截肢,有证,无逃逸,无酒驾怎么判,赔偿到位,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可以判缓刑吗? 1回答
孩子抚养权归我但是孩子跟妈妈过每月给钱孩子的房子和她妈妈有关系吗 1回答
律师处理公司拖欠孕妇工资和社保 1回答
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拒不执行咋办 1回答
隐瞒违法所得两万八判刑 1回答
请问带管制刀具出门.就是用作防身算违嘛 1回答
别人到我家里来打人我用花盆砸他没砸到需要员法律责任吗 1回答
厂纪厂规二次处罚合法吗 厂规规定三次书面警告可以开除,每次书面警告都要罚30%工资,为期三个月,罚过了还要开除合理吗 1回答
你好 我离婚几天后发现怀了别人孩子,现在他知道了,会起诉我吗?我们有个房子是我爸妈出钱付的首付离婚协议写的给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