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本月的7号上午,驾驶机动车在绿灯时间由东向南左拐弯正常行驶,被一个未满16周岁并搭载两人共骑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闯红灯并且行驶在机动车道的情况下,直接撞到我的左边大灯处,导致我的车辆受损,对方三人无人身损伤,电动车龙头处轻微损坏。现在交通警察支队的认定书电动车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我无法认同的事,对方违反信号灯通行,导致事故发生,我无违法行为,凭何认定我要负次要责任。我是否能申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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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是否成功由交警来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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