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酒店住,付了三天的房费,但我第三天有事情,入住前酒店告知提前一天退房,我就在入住的第二天去预约退房,然后他们就跟我说超过十二点不能推了,可以给我代卖,我第三天走前留了微信,他们说如果代卖不了要扣30%的违约金,然后今天酒店联系我说给我低价卖了298,原价450,然后我一想不对,我并没有被通知一定要12点前退房,而且我也没有同意低价卖房,只能给我298,还说我当时已经走了,请问这是否属于捆绑消费?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感谢)
回答数:511好评数:4
可以起诉酒店,要求原价返还你房费。第一,酒店未得到你低价卖房的授权,属于越权代理。第二,退房规矩也未提前告知你,可能涉及格式条款,因此未通知你的条款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你可以起诉酒店。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608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36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