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甜兔借款3100,到账2200,期限7天,我逾期10天,实在没钱归还,除被暴力追收外,现在本息要还6200,总共17天2200就要支付4000的利息给有天理?这不算高利贷吗?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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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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