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5年,工作关系由丹东调到鲅鱼圈区市政公司,一切调转手续齐全。调转完成后我到市政公司要求安排上班。市政公司说现安排不了,你回去等通知吧。至今也没安排我上班工作。2017年11月我不退休年龄,我到市政公司办退休相关事宜。这时得知以前市政公司没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要求市政公司给我补缴,市政公司说我是挂靠人员,不给我补缴保险。我向鲅鱼圈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结论:虽然我办理了调转手续,应当视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预备阶段,说我没在市政公司从事任何工作,该劳动关系未真正实施、履行。驳回我要求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请求。 市政收存我的人事档,并给我进行工资套改等其他工作,为何我说我是挂靠人员
2018-01-12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