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去年10月份出的交通事故,我们是伤者开电动车,司机开大货车,交警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是次要责任,伤者下颚骨骨折,当时是司机没有垫付医药费,我们自己付3万多,保险公司说只赔付我16000的医药费,其他误工,营养、护理费另算,这样合理吗?
回答数:4870好评数:17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26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91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