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贷款买房,共同出资付的十五万首付,总房价四十五万。购房合同写的女方一个人名字,约定三年之后,房产证下来再加南方名字。现在马上结婚了。为了这件事,男方家里不同意。请问这如何能保证男方的合法权益,谢谢!
回答数:12
保存好相关的付款证据,写好协议,在办理房产证时一块去办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51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43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