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生前有块宅基地,因年久失修,地表房屋倒塌,无地表建筑物。老父亲召集问其四个儿子谁想在旧宅基地上盖房,其三儿子(老三)表示有能力盖,其他三个儿子均表示无经济能力盖,于是老父亲立下字据说明了上述情况,同意把宅基地给老三盖房,并签字加盖手印(此字据原件保存完好),此宅基地由三儿子盖了房屋,并一直居住,但房产证未过户,还是原来的老房的老父亲的名字。现该房屋已拆迁补偿予老三。在村委人员见证下,老三又让老母亲补充了一份上述情况的说明字据,此说明有村委人员监督、签字及加盖村公章,并录下过程视频。现老母亲也去世,其余三个儿子主张平分上述拆迁房产,并准备起诉老三,请问律师,老三能胜诉吗?
2018-01-0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