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女都是离遇的,在网上认识,后来我给她装修了厨房间花了一万多并同居一年多,同居其间及大部份生活费是由我开支,但她要求每个月给她3000“生活"费,为了继续发展下去我同意了她要求,现在她和我断绝关系。请问这钱财我能主张返还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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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们共同生活了,你也是同意了,生活费这钱是无法返还了。对于装修费用,可以要求返还。你查一下,他是否存在欺骗。可到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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