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离婚案,夫妻生活一年半,开一个专科医院,一年挣六七十万,现在离婚,男方取走了卡里的20万,女方把车开走了,当时19万买的,已开了两年,女方把车子13万卖了,现在法院判决,男方的钱算做医院的流水账,不予追究,而女方卖了的车必须给男方付一半,请问律师,卖了的车,已过户给别人,现在不仅冻结了人家的车,而且还要付给男方一半钱,而男方的钱不予追究,这样合理吗。
回答数:6
如果能够证明这20万元是男方转移财产,这说明判决是不合理的,但必须有证明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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