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收费站工作了11年,夜班13个小时,白班11小时,2015年因上完夜班腿肿,脸肿,腰椎病,2016年3月被迫离职,两月后检查,左肾有6厘未肿瘤,8月份做手术,割了肾,诊断透明细胞癌,后休养,2019年一月份,收费站撤,处理职工给经济赔尝金,超时工资,求问我怎么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回答数:28好评数:16
建议申请认定工伤。另外可以向设立收费站的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54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72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