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前男友(杨)2016年2月份替他朋友(薛)在中原银行贷了一笔款,放款时我和杨都没有见到这笔钱。当时让我在中原银行签了一份配偶共同偿还的协议(杨与何是合法夫妻,他们分居很久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和杨现在已经分手,并且我和现在的老公已经登记结婚。但是薛一直没有还这笔贷款,现在银行已经把我和杨还有四个担保人起诉,请问下我和杨现在怎么做才能不用偿还这笔贷款?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和这笔贷款撇开关系?万分感谢(贷款前薛给我和杨写了个条子,内容是这笔贷款是薛本人所用)
2018-04-2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