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尽到监管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至于那位同学,这是要看他的过错程度的。
受伤的同学自己也承认是自己跑的时候拌到的,但我们找校方校方叫我们找哪位同学家长,这样合理吗
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受伤的,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的。而且这是放学的时候,又是孩子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这是应该由孩子的父母承担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的。
我就是那个无辜同学的家长,学校说我承担四分之三,他们承担四分之一,我说出于人道主义我愿意出两千块作为一个安慰,在我开车时不小心把金额按多了几百,叫老师退还老师不愿意退了,说要我们出三千,我就有点生气了,我小孩也是无辜的,而且受伤的同学自己也承认是自己撞到我小孩才摔的,现在不是说钱的问题了,是感觉老师们太推卸责任了,让我很失望
说实在的,你多给了钱,就有点麻烦了,你没法证明你是多给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