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武汉工作,自己付首付供了一套房,但是当时由于着急在深圳找工作,从武汉来到深圳,房产证没有办理。2019年我和我现女友领了结婚证,我想询问下,这套房现在是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麽?还是说是属于我个人的?如果离婚后,财产分配是咋么样的?主要是丈母娘方面要的彩礼太高了,借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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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和领证前的按揭是个人婚前财产,过后按揭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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