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做工程从混凝土公司用了混凝土,总价在20万左右。18年5月份混凝土公司凭借买卖合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定7月底还清。7月底未还上后和借款人协商,于2019年2月4日钱分三次付清,目前我们还了2次了,一共还了15万。现在还差5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竟然还有30%的违约金,现在我们只能还上借款剩余的5万,没有准备违约金的钱。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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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余款先还上,至于违约金的话有钱了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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