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2015年签的合同 今年6月续签的合同 公司现在想解除劳务合同 到2020年1月份解除 但有一个问题 如果到2020年一月份公司赔偿就是按照2019年月平均公司赔付 如果是2019年底就解除 就会按照2018年月平均工资赔付 2018年和2019年月平均收入相差4000多万你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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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是按社平工资为基数,而是以您自己的工资为基数的,以解除前或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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