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女双方恋爱同居期间,由于女方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在一起的开销由男方一人负担,其次男方又在外面工作不能经常与其在一起,故经常转账用于女方个人开销,现在双方分手,男方有权利追回用于女方个人开销的那部分钱吗?女方有义务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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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男方自愿赠与女方的,无权向女方进行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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