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签订买房合同66万买了一套房屋,支付首付款以后装修入住,因为出卖房屋有贷款,并且房子的不动产证今年11月份才下来,在今年11月份要求卖家过户,卖家不接电话,一直躲避,后将房屋以物抵债给他同学,并且过户。这个当中卖家和他同学支付了房屋剩余贷款40余万元,并交纳物业管理费。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回房屋。

2019-12-19 15:3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11''
00'11''
2019-12-19 16:20: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200今日律师解答 46283

相关推荐
两行为人盗窃,其中一人误伤另一人算抢劫致人重伤嘛? 1回答
以公司名义开工伤申请表还用受伤职工签字吗 1回答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该 1回答
拉伯配资合法吗?平台打不开了 1回答
失踪了要不要备案才能离婚 1回答
大连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回答
老公不给老婆钱花怎么办 1回答
员工不听公司调配,辞退,需要补偿吗 1回答
被告取保了案子交检察院公安分局又找原告干嘛 1回答
派出所说我主动投案自首吸毒我没有进货派出所啊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