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把户口迁到我前夫户口所在地,离婚后村里不给我,我应该享受的村民待遇,村委会说我没有结婚满10年不享受,我想问您一下,村委会的做法合理吗
回答数:1
你好,结婚满十年的规定是村里自己单方制定的,没有法律效力。个人认为你离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迁走,是否还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值得商榷。户口冻结的时间与你们离婚的时间也是个考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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