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后男方耍赖不给孩子协议好的生活费,男方身份证地址是山东省的,男方现在在南京工作,我不知他南京的具体地址,我在山东省这边起诉有用吗
回答数:676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是可以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提供男方能接收传票的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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