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去年在捷信贷款了24000,去年七月份贷的,还了九千多,今年四月份到七月份没还,说我是违约了,八月份又催了,我还了五千多,这次打电话了说让我一次性还款23851,说之前的已经不算了。这钱是别人用了。我现在一时也还不了,律师函也给我发了。说在不还六法院强制执行了,而且知道让我坐火车飞机高铁都没不了票,还要把我曝光各大媒体,你说这是真的会这样子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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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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