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电瓶车闯红灯,撞到人了,但是马上就去医院检查了,全程由骑车的人付钱,检查过后身体没问题,但还是让她住院观察,也是骑车的人付的钱,但是观察后没问题,现在硬要要求赔偿20000元(误工费每天140 误工最多10个工作日,还有什么精神损失费等),说如果不给就继续住院,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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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付费,没有医院诊断,除这次检查费,別的不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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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一定是有法律依据的,这过程中如果是你的过错,因你的行为导致对方受伤住院,那么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是需要你方承担,但是如果没造成伤残,一般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如果只是皮肉伤,不需要住院,对方非要住院以此索要更多的赔偿费用,可以拒绝。后期即便对方诉讼,如果要求的赔偿金额没有充分的证据作为支撑,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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