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骑电动车被一辆机动车撞了,然后交通判他们那边全责,但是,在医院住院期间花费2500。医生诊断多处软组织挫伤,脑部有轻微撞击。所以在家休养了一个多月。现在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只能赔偿4000元。这点儿钱只够我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医疗费以及修电动车钱。远远不止这些。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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