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经熟人介绍在没见面的情况下男方打给女方二三万有自愿给的有女方要的,见面一个星期后又买金首饰一万多,然后女方故借分手,经协商女方还了部分首饰,钱说有了再还,双方不是一个省的人相隔一千多公里,请问这钱能要回来吗?

2019-09-27 16:16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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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给女方时明确性质了吗?这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附条件的赠予,女方借故分手,你如果有给付女方钱的证据,应该可以要回

2019-09-27 1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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