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暑假工,在一个饭店工作,已工作三天,今天家里突然有点事,要我回去,可饭店说我刚过试用期,不给我工资,这合理么?而且没给我任何合同,我去时也没有说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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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付出劳动就要获得报酬。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去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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