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下,两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带顶棚的那种,对方只有皮外伤,我报了交警,车被交警拖走,双方都有责任,对方要我负担医药费,修车费,拖车费,合理吗?交警说一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不分责任,有相对方负担,超过一万的部分再分责任,适合电动三轮车吗?对方要求的费用合理吗?事情发生在山东菏泽乡间的小路,不分主次路。麻烦百忙中回复,谢谢。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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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投保的话,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财产损失,若有人员伤亡,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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