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5月19号到工厂上班,工厂没有给我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给缴保险,我在2018年纪3月份在工厂上班是被机器将其左手食指搅段,骨折筋健折断,到治食指第一,第二骨关节不能伸直,工厂直赔付我工资的百份40作为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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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伤残鉴定,再向单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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