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销醇基燃料的,2015年12月29日领取的营业执照,之后去安监局咨询是否需要办危化证,当时接待的有市安监局副局长和一个科长,还有一个女职员,他们在电脑上查看国家危化品目录后说,醇基燃料这一项在国家危化品目录里面没有,也就是醇基燃料不属于危化品。于是他们说暂时不需要办证,安监局给我备上案,知道我是干这个的了,让我回去先干着,如果需要培训得到衡水统一培训,到时候通知我我就得去,或者国家证策有变动需要办证了,也通知我去办。结果一直没什么信,突然在2018年5月份给我下发了非法经营危化品处罚通知书,说我是非法经营要处罚,这样合理吗
2018-05-2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