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08年离婚,小孩判给男方抚养,小孩费用一人一半,但是11年小孩被他父亲抛弃在了重庆陈家坪汽车站,第二天我才知道这个情况,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小孩,我租车去重庆陈家坪汽车站把孩子回来,五年了他一分钱不出,现在我也是没有能力养孩子了,我没有工作,现在又重新组建了家庭,他一个人上班,现在联系那边的让他们养孩子,就拿孩子爸爸得病了没有能力养孩子,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回答数:1993
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是相应的义务,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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