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咨询问题简述如下: 2015年,我与姐姐合资购买一套商品房,份额比例为各自50%,办理的10年期公积金贷款,由我全额承担月供。后来姐姐自行另购一套,目前我希望: 1,因该房产的首付贷款由我全额支付,是否可以申请过户(或是更名)? 2,或者申请将份额调整我超过51%(孩子新生入学报名有此需求)。 感谢!

2019-05-31 08:45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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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过户。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购房款全部交清。

2019-05-31 08: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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