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给我找了个活干,说别人要工钱找我们去充人数给110元,让我们早上6点50分在指定地点会合,我们等的地方在公园,我们去了以后没等到找我们干活的人,大概7点20分左右警察过来说找我们配合调查,然后把我们带到一个工地门口给我们拍照,拍完以后把我们带回了派出所,给我们定一个在工地上聚众扰乱共公场所秩序罚,我们都不知道工地在哪,叫什么名字,就给我们拘留了5天,请问这符合法律法规吗?我们到底有没有触范法律,需要行政复议吗?
回答数:1479
您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或者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89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26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