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小区内部主干道是双向双车道,而且路边有规划标准的停车位,当时我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时速26-29),在道路中间位置,停车位的两车之间走出一个人撞到我车的右大灯的右侧,由于对方身高1.5米左右,而且是从两车之间横穿出来,自己没有发现对方,对方也没有停止观看,现在交警判定我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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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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