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离婚了 昨天签的离婚协议 被我老公胁迫我去签的 我有两个孩子 离婚协议上小的孩子跟我 老公头三年每个月给孩子1500生活费 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我和老公结婚前老公有一套房子 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 我对这个协议不同意 但是已经签字了 我能向法院告我老公吗 这个房产我能分到一半吗 我老公出轨 要和别人结婚才向胁迫我去签的离婚协议 我老公出轨没有具体实质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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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民政局了没?没交就不要去办,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只有婚前房子登记与个人名下是不能分的
回答数:36
离婚,签协议后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法律上,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处理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判决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的财产、债权债务依法判。对你的情况,如果未领离婚证,可通过诉讼解决;若领了离婚证,对财产等处理不符,也可诉。最后法院判决,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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