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刘律师。我们于2018年4月看中武汉世茂龙湾一套175平总价334平(不包含认筹款)的双拼别墅。其后按照双方协议向销售方缴纳了规定的金额。后在贷款办下后于2018年8月签订了正式合同。合同约定在2019年8月30日前交房,8月底开发商电话通知延期交房,我们于9月初到现场实地查看房子施工情况,发现小区泵房和风机房就建在我们整个房子下面,从看房、交款、签合同销售从未告知。我们能提出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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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影响居住的话,一般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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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违约,也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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