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金律师我开了一家小的快餐店雇佣了一个女服务员规定早8晚5上班可他从就没有按时上班晚上说走就走。有次有一大桌客人我喊他上菜包扣客人都说帮老板上菜他都没动坐在那玩手机我第二天微信通知她不要来了工作了34天我发了35天的工资他要求我给他半个月的赔偿金。我们没有劳动协议。该不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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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该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你不需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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