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再通州区兴仁镇星光耀工作,再2018年1月15号在其岗位突发死亡,姐姐离异多年,一人抚养女儿至11周岁,我作为其家属妹妹来当地向她单位理赔,她单位老板不承认与我姐姐有劳动关系,自称人道主义会赔偿我姐姐两三万元,我觉得不合理,其本人上有67岁多病老母,下有11周岁女儿需要抚养,来工作时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死在了他们单位,我需要他们合理的赔偿
回答数:25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56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96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